壓縮彈簧和拉伸彈簧試驗儀 檢測標準HB 8292
范圍:
本規范規定了壓縮彈簧和拉伸彈簧(以下簡稱彈簧)的技術要求、質量保證規定和交貨準備。
本規范適用于工作溫度為常溫和溫度不超過500℃高溫的彈簧的制造和驗收。
技術要求:
1、尺寸
(1)尺寸應符合相應標準圖樣的規定。
(2)彈簧自由狀態下外徑的極限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(3)自由狀態下彈簧圈間的間隙值、彈簧節距尺寸的極限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(4)彈簧自由高度極限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(5)壓縮彈簧軸心線對其支承面垂直度的極限偏差不大于:
1級精度 1°100′
2級精度 1°30′
3級精度 2°100′
對鋼絲直徑小于lmm的3級精度彈簧,彈簧軸心線對其支承面的垂直度不限制。
(6)拉伸彈簧鉤環相互垂直度的極限偏差不大于10°
(7)拉伸彈簧鉤環中心面對軸心線位置度的極限偏差應符合表4的規定。
縱向不穩定的拉伸彈簧蛇形度不應超過外徑公差的兩倍。
2、熱處理和表面處理
(1)熱處理應符合標準圖樣的規定。
(2)表面處理應符合標準圖樣的規定。經表面處理后在燃料或在油中工作的彈簧,允許在有效圈和非有效圈交接的部位局部無鍍層。
3、外觀
(1)零件表面應無裂紋、發紋、起層、皺折、麻坑、斑疤、氧化皮、彈簧電拋光過程中產生的電燒傷、磨削燒傷、銹斑、外來夾雜物、機械傷痕。在彈簧上也不允許有鋼絲局部扭轉和簧圈彎曲。
(2)當零件存在發紋,微小的裂紋、起層、皺折、麻坑、斑疤、氧化皮時,允許采用打磨方法去除。打磨部位鋼絲比較小斷面尺寸不應超出直徑的極限偏差。
(3)在高應力和周期載荷下工作的重要彈簧,不允許有脫碳層。在保證彈簧性能的條件下,允許采用電拋光方法去除脫碳層。電拋光后的彈簧應具有均勻光澤或無光澤表面。在彈簧內徑與電極接觸部位和壓縮彈簧的支承面上,允許留有電拋光不完全的痕跡。